《广告大观》2007年第5期专题约稿函
中国没有“公益广告”?!
公益广告必须严格执行去商业化操作,而现在的公益广告中随处可见企业的标识。从这一点而言,中国有真正的公益广告吗?商业化浓重的公益广告不仅损害了公益行为的形象,也容易滋生出制度黑洞。为此,今年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动议为公益广告立法。
全国人大代表邓志芳等30人认为,目前公益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严重制约着公益广告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操作性较强的《公益广告法》。而在2006年,中国国家工商总局曾对公益广告立法做出回应,认为没有必要对公益广告单独立法,只要完善相关法规即可。
目前,公益广告突出的问题表现在:公益广告的主体及其权利、义务不明确;电视、广播、报纸、期刊、网络必须发布公益广告,但规定比例不明确;在电视、广播等收视、收听率较高的节目中插播的公益广告,发布的时间过少;公益广告的监督管理责任不明确;公益广告的制作要求不严格。
同时,我国由政府拨款、企业捐款与慈善机构捐款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在实际操作中困难重重,融资力量有限这一问题尤为突出。应该立法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媒体积极投资、播放公益广告。
本期专题将就公益广告展开讨论。公益广告怎样才能真正公益化?政府主管部门应该怎样引导公益广告的发展?诚邀您对此话题发表看法。
话题:
1、人大代表认为必须明确立法规范公益广告的发展,而主管部门认为完善现有的相关法规即可。对此,您的看法怎样?对完善公益广告法规,您有怎样的建议?
2、我国公益广告总量过少。世界上的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法国、日本等,公益广告占到企业广告发布的40%,而我国的公益广告在广告总量中一般不足5%。全社会尤其是广告活动的主体,如大型企业、媒介、广告公司等,对于公益广告的参与程度不够,以致公益广告总量不足。对此,您有何建议?
3、公益广告的商业化过重,可以说目前各类媒体刊播的所谓公益广告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益广告。有学者认为,中国没有公益广告。此外,公益广告制作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您认为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是什么?有何解决方法?
4、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各级电视台、电台每天要播出不少于其广告播出总量3%的公益广告,公益广告在各自黄金时段内的每小时播出中不得少于3条。但据观察,在6:30-8:00这一黄金时段,我国一些影响影响力较大的电视台并没有播放公益广告。对此,您认为应该采取什么措施保证公益广告的播出?媒体应该树立什么样的公益广告观?
5、我国公益广告尚未形成一个可以持续、稳定发展的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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