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三日会。
一号在南京为央视七套推广。昨天在国宾大酒店,山东旅游局要搞“好客山东”推广,半天。今天是央视八套电视剧频道的研讨。
央视变脸,开始呼吁“新闻立台”,从娱乐媒体向影响媒体回归。舆论界一片欢呼。我以为没有那么简单,新闻立台,不在于新闻报道,在于观点,在于思想,这是国事党产的媒体最难做到的。如果没有观点,缺乏思想,最后还是小脑发达大脑萎缩。
不说了,先看看上周拍的鸣沙山月牙泉,再看平台竞争最终回。
数字媒体时代的平台建构与竞争(下)
五、政策层面的抉择――融合与博弈
在国家层面,对于广电和电信的融合和博弈,是放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考虑的。随着去年初1号文的颁发,一连串旨在推动“三网融合”取得实质性进展的政策文件出台,部委改革,机构重组,特别是今年5月刚发布的26号文,表明了国家层面推进“三网融合”的决心和迫切,双向进入势在必行。下面,我们从平台博弈的角度剖析国家制定的“三网融合”政策将对广电和电信的融合和博弈产生何种影响。
前博弈阶段,融合存在可能
有学者指出,“在网络经济学和信息经济学中,互联互通可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社会福利……可以促进市场竞争。而市场在位者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护,会抵制互联互通。既然无规制环境中无法形成双边平台自发的互联互通,政策制定者就必须制定相关的互联政策来强制双边平台进行互联,以提高消费者剩余和社会福利。”[22] 这就是国家层面大力推进“三网融合”的根本目的。然而,如何融合、何时融合、在哪些层面融合,这些问题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两大系统发展进程而不断变化的。在两大系统的各自技术、网络体系还不存在交叉和重叠的时候,从国家层面强力推行融合,也许能够实现“优势互补”的整合局面。打个比方,就是当两个人还没有进入同一盘棋局,握手言和的可能是存在的。在10年前甚至更早的时候,从国家层面推行“三网融合”的战略规划,从部门设置到物理网络,只建设一套体系是可能的。然而,时过境迁,博弈一旦开始,就是不可逆的。
博弈一旦开始,简单的物理层面的强制融合不可能
当两大系统的技术和网络结构越来越趋同,业务边界逐渐模糊并相互渗透之后,事实上,两大系统已经进入了同一盘棋局,成为博弈的敌手。这个时候,简单的物理层面的融合是不可能的。因此,“三网融并非三网合一”已经在政府和业界之间达成了共识。正如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所言“三网融合指电信网、广播电视网、计算机网高层次业务应用的融合,表现为技术上趋向一致,网络层上可以实现互联互通,业务层上互相渗透和交叉,应用层上使用统一的通信协议。”[23] 不少学者也从技术层面分析了三网合一的不科学性,当前并不存在由一种技术完全替代电信网、计算机网和广播电视网的可能,三种网络有一个同质异构的问题。[24] 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高级研究员侯自强也指出,“未来的三网融合是内容和业务的融合以及终端的融合,但各种网络有不同的优势,有技术的优势,也有归属的优势,网络的多样性会长期存在。”[25] 因此,三网融合的本质在于业务和终端的融合,而非物理网络层面的融合,特别是希望以一种网络取代另一种网络的想法是完全不现实的。
“双向进入”是否对称进入的抉择
那么,在业务上鼓励双向进入、互相渗透的背景下,博弈双方广电系统和电信系统会全面开放自身资源、自觉实现互联互通吗?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囚徒困境的典型例子(如图7)。如果两者都自觉对等开放自身资源,当然能够实现互联互通,利益最大化。然而,作为已经建立了独立的平台体系、具有独立利益、独立决策的企业主体,在几乎是同时且相互独立地选择策略,双方都很清楚策略选择失误的后果将是被全盘替代,而且在无法相互约束、无法惩罚违约者的情况下,双方参与者必然遵循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最优策略就是不合作,也就是保护核心资源,相互钳制,独立发展各自体系。
这个时候,政府层面用行政手段强推双向进入,从客观的角度将加速双方主体完善短板从而建立独立的全业务运营平台的进程。然而,最终是否能够形成互融互通、又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寡头垄断结构,还要看下一步政策的具体导向,那就是目前政策的分岔口:双向进入是对称进入还是不对称进入。这将直接导致两种不同的结局。鉴于目前广电和电信实力的悬殊对比,如果是对称双向进入,唯一的结局就是广电被吞并,内化为电信基础平台的视频内容提供商。而如果是非对称进入,通过一定的政策扶持广电,使其成为能够与电信三大巨头相抗衡的第四极,形成“3+1”的寡头垄断格局,这将是一个比较均衡的局面。不少业界人士列举了英美等国融合进程的实例,从政策导向上都是首先采取非对称进入,将电信业务开放给广电,待竞争实力大抵相当之后再进行对称开放。
平衡点:“3+1”的均衡格局
从博弈论的思想来看,“均衡”是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它甚至比“最优”更具现实意义。从定义上看,“纳什均衡是一种策略组合,每个参与者各自选择策略,一旦实现纳什均衡,任何参与者都不再企图改变策略,如果有人改变策略,他的所得报酬必然减少。”来自电信业的管理者也提出,在电信系统三大全业务运营商以外,扶持广电系统成为第四大全业务运营商,形成所谓的“3+1”的行业架构,“既是国家有限资源的最佳配置,又是考虑了历史和现实的理想选择,不多不少,一个不少。” 既然博弈在所难免,就应该通过一定的政策,使得博弈的参与者拥有相当的实力,形成均衡的局面。具体来说,这种均衡局面的形成,有四个方面现实意义:首先,对于博弈的参与者来说,均衡不是最坏的结局。其次,在推进“三网融合”的过程中,“要实现电信网和有线电视网的真正融合,仅靠广电和电信运营商很难实现,在这个过程中,需要一个角色出现,以平衡和协调双方利益。” 而政策推行的程度和速度,也取决于两大系统主体的接受程度。这种方案,对于政策制定者来说,能够最大限度地平衡广电和电信两大系统的利益,因而执行的阻力最小。再次,对于市场来说,寡头垄断均衡能够在一定的规模性和竞争性之间找到平衡点。而且来自广电系统的这个第四极,能够对其余三极产生重要的制衡作用。例如在互联网接入业务中,有专家就强烈呼吁在目前的两大固网运营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之外,通过广电网和中国移动的联合,建立能与前两者相制衡的第三极,形成互联网“三足鼎立”的模式。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在具有网络属性的产业中,寡头垄断均衡的局面有利于社会公共福利的最大化。
结语
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现代通讯技术是“裂变型”的技术(DisruptiveTechnology),它们不仅打破了传媒业和通信业的产业边界,带来了媒体形态的革新和演进,更催生了新的业务领域、商业模式和用户市场。“三网融合”并非物理网络上的简单合一,而是业务上的交错进入、卡位并存、增量发展,因此,“三网融合”必然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发展的过程。要把握未来传媒信息产业的发展方向,解释原属传媒产业、信息产业体系内诸多企业主体在这场变革中的策略选择和市场行为,以及由此形成的种种市场结构和竞合关系,需要理论层面的回应。以传统媒体经营管理为导向的传媒经济、传媒产业理论已经面临严峻的挑战,以“平台”为核心的数字新媒体产业竞争理论提供了一个崭新的研究视角。这个理论领域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包括针对传媒信息业的平台概念的深化、双边(多边)市场理论和平台运营理论的完善、平台间的非合作博弈与平台系统内的合作博弈的探讨、以平台为核心的组织重构以及管理思路的革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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