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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四,再发六月号媒介封面与视点

 原本在昨日发文,可是,日子特殊,适合静默,所以,拖至今日。

 

其实昨日也忙碌,博士答辩分两组进行。楼上五个,楼下五个。分在我那个组的,有两个在盲审的时候被提出种种修改意见而被延期答辩。学生有意见,还想努力争取一下。我的回答是,不是赶着就业的话,还是延期一下修改好再答辩不迟。如果硬上,评委给打不及格那就玩完了。


就全国来看,对于博士成堆质量下降有多多诟病,延时答辩好像已经成为潮流,本院将来也会如此,越审越严也是一种趋势了。就像教师队伍,以前本科也可以留校,后来提到硕士,博士,现在几乎都要博士后,或者,留洋的博士才会有机会参加应聘。


职称也是,以前到点就有,现在需要排队而且很长。怎么办?没有法子的,中国社会现时最大的特点就是“过剩”物质的,精神的一切一切。过剩的同义词就是贬值。拿大牌,说大话,靠边去吧,这个世界,一切都在贬值,只好自己珍惜自己,自己给自己争地盘,发声音,写意见。

 

看本期媒介,电商凶猛,还有视点,发问是不是还有点温吞呢。

 

 

电商真的凶猛?

 

互联网电子商务的迅猛势头和高调姿态,大家早已有目共睹:超过10万亿的整体市场规模;占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近8%网络零售额比重;3.02亿的网购网民规模……资本青睐、媒体热捧、消费者狂欢,电商市场一片沸腾……

作为与行业同频共振的《媒介》杂志秉承传统,编辑部成立了“电子商务媒体运营研究”课题组,通过实证研究、持续跟踪研究电商企业的市场实践,呈现并剖析电商发展中的创新、考验与得失,经过为期半年的深度调研,12篇报告最终出炉。

首先,电商所呈现的样态是多姿多彩。本期封面12篇报告文章描绘出互联网电子商务业态的丰富全貌和基本要素,各个要素独立发展又互相关联,组合出如万花筒般组合出无限形态。

以聚美优品、唯品会等为代表的品牌聚合样态,聚美优品抓住用户对品牌精选商品的需求,以大牌吸引并积累了庞大的核心用户,在化妆品垂直电商领域获得商机,与之对应的是线下奥特莱斯或专业品牌店;以京东(自营)、1号店、顺丰优选为代表线下卖场延伸样态,通过打造线上卖场,提供“一站式”服务,电商企业参与商品采购销,并自建仓储物流,零售大鳄沃尔玛对电商1号店追加投资成最大股东,也侧面证明对这种“网上超市”模式的认可;以阿里巴巴的天猫、淘宝为代表的综合平台样态,平台不直接销售商品,而是提供信息服务及营销,赚流量费、交易提成费。线下与之对应的是商业地产,实际上阿里巴巴已经成了线上的商业地产帝国。

于是,我们在这样的思考和分析之后发现,不同样态的电商企业背后,有着共同一致的特质,这种特质,也正是电商之所以凶猛的“三大利器”——规模、平台和数据。

一是规模优势。各家电子商务运营商无一不在强调流量,发展规模。对于规模的追求正是电商发展的原始动力,也是行业发展的主流趋势。有规模做前提,融资圈钱不费力,实力得到巩固,形成寡头效应使得企业后期有更大想象空间。二是平台功能。电子商务基于信息搭建的平台实现了三个功能,互动功能,买卖双方、平台与各方之间都可以进行信息交互,用互联网的方式抹平了“信息差”;低门槛,电商平台牺牲利润,凭借着“免费”吸引大量第三方中小卖家,极低的门槛带来平台热度同时,也因为销售低价而聚集了人气;无边界,商品品类无边界、信息服务无边界、产业延伸无边界,电商没有任何限制的随意跨界,金融、游戏、终端设备、文化娱乐等,电商已经冲破边界清晰的传统产业空间。三是数据逻辑。对于拥有稳定、丰富数据源的电商企业而言,数据逻辑在于技术与商业的融合。来自于消费者的购物习惯、购买评价等,来自于生产商的供求信息、成交量等各种数据源汇总成“大数据”,经过标准化运营、收集、分析过程,在电商企业包装下,数据摇身一变,成为企业的盈利模式。少数巨无霸企业在其中获得了巨大商业价值。如亚马逊,从亏损到盈利,大数据功不可没。

如此一来,挥舞着三大利器,电商企业一路高歌猛进,几乎是无坚不摧。在舆论一篇拍手叫好的同时,这些庞然大物真就如此不可一世吗?在追求速度与激情的发展中,是否已经迷失方向?更重要的是,电商是不是一个“麻烦制造者”?本刊在此提出三点疑问。

一是电商是否真的起到了促进内需的功能,对于社会发展,特别是消费需求刺激与升级到底有多大贡献?知名市场咨询机构麦肯锡就曾发布报告称,“中国电子零售业不仅仅是线下零售业的替代渠道,而且能够刺激增量消费,让中国从以投资为导向的社会向以消费为导向的社会转型。”事实果真如此吗?首先,促进内需,先要看整个内需到底有没有增加。如果说总体市场规模并未增加,那显然只是线上与线下的此消彼长。毫无疑问,电商拿走的这块“蛋糕”,有相当一部分来自于传统线下的销售渠道。其次,如果电商“赔本赚吆喝”真的拉动消费内需,这种消费内需的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仍有待观察。集中爆发在类似于双十一的“人造节日”的内需潜力,最终还需落实在细水长流的日常运营中。

二是电商究竟是在建设生态还是在破坏生态?阿里巴巴在IPO招股书中强调,“我们不仅仅是在运营一家公司,我们把自己看作这一生态系统的管家,职责是让生态更加繁荣与平衡,让所有参与者获得利益。”但笔者也注意到了整个电商行业对于传统生态“杀手级”的破坏:一是价格杀手,以阿里电商为代表,让生产者和消费者避开大量中间环节,直接交易,而最终衡量的尺度只有一个——价格,这种“低价走量”的模式,表面看消费者得到了让利;而生产者却在一步步失去利润空间,丧失掉原本的议价能力;二是品牌杀手,大量的无名企业淹没在信息海洋中,即便是长尾效应,短期内依然难以改变范围经济下大规模集中生产的现代商业文明规则,所以成长空间有限;三心智杀手,不同的零售形态,对应于人不同的心理能量配置,对于消费者来说,往往场面越大、人气越旺,其消费中的非理性成分越高,而电商恰恰通过价格战,调动起大量中国人的心理能量,导致冲动消费。以此来看,电商的成功与光荣,是通过践踏传统消费生态与环境来完成的。只是,此消彼长之间,真的是一种进步吗?未必。

三是电商到底能走多远,资本的“烧钱”行为何时会走到尽头?没有电商机构敢于自问这样的问题。几乎是被资本一手催熟的电子商务,经过争流量拼规模、为聚人气营销砸钱、甚至不惜价格战,导致在成本控制、客户服务等方面出现各种潜藏问题。只有交易额没有纯利润的模式依然是不可靠的。淘宝天猫京东的综合性平台电商,依靠垄断流量、批发流量的商业模式,就快走到模式红利的尽头;尚品我买等垂直电商完全受限于品牌商的货物供应,如果无法构建竞争壁垒,将会导致只赚规模、不见盈利的现实难题。说到底,电商的盈利模式始终是短板。


     所以,回到本文的标题,电商真的凶猛?从大众所看到的角度而言,确实凶猛,因为往往数字惊人、声势浩大、体量以几何级倍数成长。然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种凶猛值得我们警惕与审视,要能够看到其光环背后的血腥与粗暴。盲目追捧与不加限制的尽头,也很有可能会是万劫不复的深渊

 

 

  [ 上一篇日志 ]   [ 下一篇日志 ] 浏览 [1592] 评论 [0] 发表时间 [2014-06-05 13:5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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