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贴:透过现象看利益
如果使用辩证法的眼光看待问题的话,任何事物都还有正反两面的因素。就拿我们三十年最为推崇的“开放改革”来说,当然也存在其“功”与“罪”。
是不是把“功”与“罪”分开说说呢,学界媒体常常这样做,然后,又模仿毛泽东的习惯,说说“三七开”,“四六开”之类。我近来发现,把事物分开来说的作法本来就不科学。如果事情就是一个合体,你如果为了说话的方便进行技术性的分割是可以原谅的,但是,这种技术操作成为事实本身,这就有问题了。
就拿上文所说的“功”与“罪”来说,表面的东西是可以分开的,但是越到深层就越是无法分开,成为社会内包的共生共长的内核。这个内核,我称之为“私利”。
在国人的道德范本当中,作为“大公”的对立面“私利”是不那么被承认的,即使承认也是局限于一个很小的空间。四九年以来,“大公无私”成为铁律,一种至高无上的道德标准和意识形态且影响今日。开放改革最大的功绩,就是干净彻底地破坏了“大公无私”的光环神话,把“私利”从囚禁中解放出来。所谓商人的“利益最大化”成为新的意识形态。
为什么这么多官员犯罪,为什么专家学者忽悠,无知是假的,利益才是真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