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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寒假四:毛坯装修之前看寡头剖析

我在邮件上说,等刘三的毛坯,刘三在晚上就把毛坯发来了。我正准备发,也有学生问,你说的那个综述如何好,贴出来看看,如何。


要知道,媒介有媒介的规矩,没有正式出版之前,文章一般不外泄。上次发“媒介帝国主义”的视点,龙八就叮嘱过,正式出版之前,最好不发,要等等。我说好。


这次发稿,我也问刘三,可以吗,她说可以,因为这次组版早。我又问,希望你写的综述也贴上,她说行。于是,我就有权贴综述了。大家看完,明天我才发视点,如何。



寡头时代,追问互联网的本初精神

本刊记者/刘珊

刚刚过去的2013年对于互联网江湖来说,是值得大书特书的一年。几大巨头不仅投资并购的金额和数量被屡屡刷新,标的物也常有让人大跌眼镜的感叹。在这一年中,百度通过对91无线、百分之百、糯米网、PPS等投资并购实现了股价的迅速增长,诞生了14个过亿的移动产品;阿里先后获得对新浪微博、UC、高德地图以及多家物流公司的股份,先与天弘基金合作推出震惊市场的余额宝,后又出资11.8亿元成为持股天弘基金51%的绝对控股人;腾讯出资4698万美元购得金山网络增发股份约10%,向搜狗注资4.48亿美元,并将搜搜和QQ输入法业务与搜狗现有业务进行合并……除了原有业务之外,三大巨头还将在互联网金融、移动搜索、O2O、移动安全等领域更快的布局。BAT巨头已经掌控了中国的互联网产业,三巨头的掌门人均进入今年福布斯富豪榜前十。

然而,这些大动作背后的动因是什么,大手笔的结果又是什么?仅仅是如众口一词所说的那样,“推动中国互联网产业的不断向前”,“带来中国金融体制的彻底变革”,“进一步加深传播方式的革命”吗?笔者认为,看待事物的发展,永远都不应当极端与盲从,永远都应当持辩证的态度去思考。正如我们伸张电视未亡,论断城市台仍有未来一样,在所有人似乎都成为互联网的拥趸,怒赞中国互联网产业的未来时,我们仍然希望能够冷静的思考,换个角度看待现下的互联网。

追问一,互联网的本初精神还是原样吗?

近年来,屡屡见诸报章的,是对于互联网巨头这样的描述――平台化、创新、开放、共享。所以,让笔者不经意的问了自己一个问题,这些互联网的本初精神真的还是原样吗?

1968年,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ARPAARPAnet网络项目立项,1996年,“Internet”一词被广泛的流传。经过第一个十年之后,互联网成功地容纳了原有的计算机网络中的大多数。业界的评论是,这一快速发展要归功于互联网没有中央控制,以及互联网协议非私有的特质,前者造成了互联网有机的生长,而后者则鼓励了厂家之间的兼容,并防止了某一个公司在互联网上称霸。互联网的实时互动和异步传输技术结构将彻底地改变信息的传播者和接受者的关系,任何网络用户既是信息的接收者,同时也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并可以实现在线信息交流的实时互动和协作。互联网精神即源于此。几乎所有人都在说,互联网的诞生是为了服务人类,它的规则、协议都体现并要求公平、共享、自由、平等与开放。

但是,自由从来都是相对的。互联网的需要协作才能共同编制好的这一属性也决定了,在网络世界中的自由开放、平等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协作,就需要规则,就会产生制定规则、操纵规则的人,并且有可能出现“潜规则”。20135月,中国互联网创业者大会上DCCI创始人胡延平称,2013年初互联网产业最大的变化是市场的合纵连横行业的整合和互联网的山头化。在其“到现在为止既不跟百度、阿里、腾讯合作完全只是做自己,而且不需要别人的投资融资,也不需要在别人的开展平台上做自己的应用,有这样的想法和做法的朋友请举个手”的问题中,举手的与会者几乎没有。为什么?因为中国互联网产业的寡头时代已经到来。互联网最初设计强调的是对等、开放、容错、共享、去中心、自组织以及非商业。然而当一个产业的产值已经超过1000个亿,产业内部走向垄断,出现寡头,大部分中小型互联网机构不得不依附于巨头而存在时,这些本初的精神与设计准则又怎能保持原样?

2013125日,在瑞士举行的2013年世界经济论坛上,互联网之父蒂姆•伯纳斯•李博士发表演讲时呼吁更多的权威机构在互联网上分享数据,也应和了当下互联网产业的大数据趋势。11月时,国家统计局与百度、阿里巴巴等11家企业共同启动国家统计局大数据合作平台的举动,被互联网业界宣传为“国家统计局能够放下国家部委的身段与之结盟,体现出从‘居高临下’的管理思维转向‘眼睛向下’的服务思维”。我们不得不承认,这确实是在互联网推动下国家数据公开化的一大进步,不管这一联盟的未来进程如何,我们总归看到了国家层面开放数据的希望之光。可是退一步来看,在积极要求国家政府推动数据公开化进程的同时,控制着中国亿万受众海量数据的互联网巨头,又分享了多少自己的数据呢?时至今日,百度始终未曾有过数据“开源”的倾向与举动,这又当如何解释?

2010年,中国网络的3Q之战引发的互联网乱象已经引起了中国整个社会的高度关注。中国互联网巨头之间的较量与竞争已经让互联网精神走了样,反过来需要通过更加有力的第三方和用户反垄断运动来使互联网巨头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和责任。行至此,如果我们还只是一味的颂扬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为巨头们的言行贴金,似乎并不是一件好事。

追问二,互联网的革命者形象是否准确?

1926年,苏格兰发明家约翰・贝尔德向伦敦皇家学院的院士们展示了一种新型的、能够通过无线电传递活动图象的机器,贝尔德称他的发明为“电视”。到了70年代,电视媒体已经被公认为大众传播媒介中的主力军与典型代表,这中间走过了45年的时间。然而,从互联网诞生到今天,也是45年,却仍然以“新媒体”、“革命者”的形象自居并被广泛接受和认可。

多少人都认为,传统媒体是落后的、保守的、软弱的、倨傲的、缺少服务精神的、可有可无的,而互联网代表的是新生,是朝阳,是未来。所以,我们在感激互联网给人们带来的极大丰富的精神产品时,在惊叹电商出现后如何彻底的改变了人们消费方式时,在盛赞互联网带来的移动化、智能化生活时,在高呼互联网推动了中国民主法治进程、文化事业体制改革、金融体制遽变时,也原谅了互联网给这个社会带来的伤害。比如互联网所推动的风生水起、至今无法找到有效治理途径的盗版事业;比如成长过快却又缺乏管理与自律,从而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的物流行业;比如被互联网以摧枯拉朽之势冲击得七零八落的实体经济;比如网络谣言给社会及与个人带来的一次又一次威胁;比如在美欧等国已经多次出现的互联网泡沫……为什么?只因为许多人被灌输了互联网是新兴产业,需要扶持与大力发展的观念,只因为我们相信,作为新生产业,就免不了犯错,就值得被原谅。

45岁,作为人类已经生命过半,对于一个产业来说也应当被视为“成熟”,理当具备足够的自律精神与自我管理能力,理当为其衣食父母即国家与人民服务而不是予取予求。从这个角度而言,互联网的身份不可能也不应当再是“革命者”,反而应该是“当家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这些人民,需要互联网去服务,需要顾全大局,需要通盘考虑。

我们在媒体上看到的,似乎都是互联网迎来了怎样的增长,超过或者快要超过哪些传统媒体,有多么高效的生产效率,又带来了哪些新的技术与机遇。然而,真正这个产业可以为国家、为社会所做的贡献,例如公益行动、纳税额、国际输出等却很少听到。如果上至政府、下至大众,都以互联网产业利益为最高,缺少顶层设计与通盘考虑,那会是怎样的一种偏激与狂热?也许,正因为垄断的背后、寡头的终极目的,是各自的利益,所以才更需要披上革命者的外衣,以“正义”口号,去破坏、去掠夺。

追问三,互联网是否体现了足够充分的媒体属性?

当我们讨论媒体属性时,对象一般都是广播电视及报刊媒体。80年代,随着“信息”概念的引入,学界和业界开始了广泛的讨论,对于媒介的属性有了初步理性的认识,即媒介既具有“形而上学精神产品生产的属性,也具有形而下学信息产业的属性”,将政治属性、经济属性以及公共属性相结合,才是媒体的内涵。那么,互联网是否也应当遵从这样的属性?

从源头上来说,我国广电、报刊等媒体最初的使命就是服务大众,并作为政府的喉舌而存在,其经济属性是随着社会体制的发展与调整而出现的。而互联网媒体从出现开始,就以商业逻辑作为根本核心,市场化是绝对宗旨。在人们谈论互联网时,首先想到是一个公司,一个平台,其次才是一个媒体。然而,互联网对自己的包装与宣传是“信息革命”、“传播革命”的推动者,“新媒体技术”的创新者与领导者;越来越多的互联网机构参与到了媒体内容的生产、编辑当中,与传统媒体争抢同一市场空间;明眼人都能看到,早期一直被互联网所唾弃的传统媒体的“广告”已经成为了互联网的核心商业模式;互联网受众与传统媒体的受众有很高的重合度,互联网始终在抢夺原本传统媒体的用户……既然如此,互联网的第一属性又为什么不是媒体?为什么不应当与传统媒体一样被纳入统一的管理与考量标准当中?

显然,互联网在媒体属性的选择上,更加倾向于西方的大众媒体,追求舆论公开与专业精神,也确实在我国社会舆论公开化、民意声音传达、公民问责等许多方面带来了突破。但是,一旦信息生产与信息传播过于自由,就难免会走向另一个极端。

首先,媒体之于国家、社会、民主、法治的作用,绝非想当然。即便是在西方国家,媒体的自由度也同样有限,也同样需要服从国家利益。开放如美国,在谈到“维基解密”事件时,希拉里同样站在了美国国家安全的角度上大加鞭挞,批评这是一种盗窃行为,“如同从公文包偷走政府文件一样”,并且声称“如果我们公开政府行为,那么美国既不能为公民提供安全保障,也不能促进全世界的人权和民主”,意即从国家安全角度考虑,网络媒体即便追求其独立、自主与专业,也不得越界,让美国公民随意获知政府的一切行为信息。

再者,互联网所表现出的自由、民主、公开有时也值得商榷,也需要被质疑,甚至也并不比传统媒体更加高明。谷歌事件以及棱镜门所反应出的是,互联网同样有可能被控制,同样有可能成为政府机构的入幕之宾。微软、谷歌这样世界级的互联网巨头与美国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美国硅谷一位从业多年的人员曾在《华盛顿邮报》上公开称,硅谷的真正老板就是“白宫、五角大楼和国会山里面的人,每次美国政治选举,这些企业都是大撒金钱,在他们谋求到政府帮助的同时,也成为美国政府一个特殊的部门”。从这个角度来看,自由不过是个幌子,霸权才是本质。

虽然中西方媒体的属性有所不同,但是都需要避免极端,都存在着被管理的事实,也都有着被管理的必要性。所以,当中国的互联网产业发展到今天,当我们开口不离BAT时,也需要思考,既然这些巨头大半个身子都在媒体产业圈内,是否也应当在公共服务、传播自律、信息审查等相关方面做出更大的牺牲与努力?

追问四,互联网的价值观是否就是主流价值?

今天的互联网企业都在做什么?答案是娱乐。正如业界有人撰文所写的那样,“四大门户中,除了新浪一门心思把全部身家都押到微博事业上――但是新浪目前也在游戏领域跃跃欲试,其他三家都已经转型成为网络游戏公司,游戏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均已超过一半,并且这一趋势还在稳步上升之中。”

本着商业逻辑至上的原则,互联网这些年所做的事总结为四个字就是“投其所好”,因为用户喜欢,才会有流量,才能变现,才能获得资本方认可。那么,什么内容最能够打动用户,最容易打动用户?无疑是娱乐性的内容。所以,电视媒体受管制不允许随意引进、播出的海外电影、电视剧、综艺娱乐、动漫内容,互联网肆无忌惮的引入了,并且正上演着激烈拼杀的大戏。在给了受众一场视频内容盛宴的同时,也狠狠打击了国内影视剧产业的发展。所以,《2012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去年中国游戏市场收入602.8亿元,同比增长超过35%,移动和社交游戏的同比增幅分别超过90%101%,这个可以换来极高ARPU值的行业给了互联网行业致命的吸引力。

早在2012年,就有人说我国的互联网圈子内流行着娱乐病:“如果他们靠着娱乐就能获得足够丰厚的回报,如果只要靠着同质化的开发和代理,如果只需要满足单纯的娱乐追求而毋须在技术和用户体验上精益求精,如果只要靠着市场营销能力和平台资源就能得来全不费工夫地获得用户。如果只要有足够的娱乐精神,只需万变不离其宗地靠着各种打擦边球的‘见光死’的手段来就能获得用户,就能大获其利,那么何必再费心费力、冒着不成功的风险去创新、去变革?他们还有什么必要去投入精力、成本和资源去开拓新事业和新市场?还有多少人会去关注新的技术和趋势?促使这些大公司发展和开拓的动力在哪里呢?中国互联网娱乐化的本质,其实是互联网公司和用户集体丧失进取心并变得‘懒惰’的后果,是他们逃避、无视创新和变革的结果。”除此之外,无数猎奇的、过分低俗的内容也充斥着互联网,凡是传统媒体无法提供的内容,在互联网上都大行其道。

互联网的信息海洋与传播方式,很容易让人迷失,让人惊觉原来一件事可以引发如此多的讨论,原来还可以有这么多不同的看法,原来有那么多以标榜“左倾”或者“右倾”为荣的激进派……我们需要承认,这个世界本就应当有多元的声音,我们也应当能够包容多元的声音。但是,互联网的价值观就是主流价值观吗?当互联网自身也沉溺于娱乐的“鸦片”无法自拔,互联网巨头也丧失了所谓的创新与变革时,我们还能够毫不分辨的将互联网视为普世价值去崇拜与俯首吗?

追问五,互联网精神是否已经彻底失去了拥趸?

在我们追问以上四个问题时,隐隐已经发现,虽然中国的互联网仍然在标榜其本初精神,互联网巨头仍以最初的设计基因作为包装,但是内里其实已经走了样。但是,互联网精神是否就彻底失去了拥趸?也未必。互联网的本初精神并不要求人人具备,但无论互联网怎样繁衍、生长,其原始设计的核心理念仍然在发挥作用,也会自动放大符合其精神的东西。所以,真正秉持其初始精神的机构,即便在BAT巨头的阴影之下,仍然会有一隅天空,仍然有立足之地,仍然有成长与突破的可能。而这,也是我们今天筹划这样一期封面选题的本源。

我们希望能够在大家全都去关注互联网巨头时,保持行业媒体的敏锐度与专业性,去找寻仍然秉持互联网本初精神的行业代表。他们未必规模很大,也未必是行业新锐,甚至未必能够获得足够吸睛的利润,但是在信息传播、内容生产、受众服务等方面都能够保持足够的独特性,能够于时代洪流之中坚持自我的理念与原则,岿然不动。例如始终坚持“文艺”路线的豆瓣,始终以用户分享作为核心特质的大众点评网,将数据库运用的炉火纯青矢志构建开放信息平台的汽车之家,将传媒基因与互联网精神想糅合的乐蜂网……

在这些与巨头相比,规模相对较小的互联网媒体、机构身上,我们仍然能够看到公平、开放、自由、分享等互联网精神与基因,并看到他们能够以这样的精神去约束自身,去推动自身在内容、服务、传播等各个领域满足用户的需求,同时获得用户的认可与认同。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这些机构也曾经迷茫,曾经摇摆,甚至深陷泥淖,但是互联网的初始精神支撑着他们成功走到了今天。

蒂姆・伯纳斯・李博士曾说:“世界和平没有奇迹般地出现,人们仍然主要与具有相同宗教和相同文化的人交流。现在还没有真正打破文化上的藩篱,我们仍然需要以公平、开放、平等、共享的心态去面对世界、改变世界。”我们则期待,真正秉持这些精神的互联网媒体能够成为日益强打的互联网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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